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食品行业发展迅速,但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日渐突出。2009 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随着食安法的深入实施,市场上从事食品追溯信息化服务的企业也如雨后春笋,截至 2021 年底,全国约有 6150 家企业从事专业的食品追溯信息化服务。但也存在追溯概念“千姿百态”、追溯编码“万码奔腾”、追溯体系“空中楼阁”等问题,食品追溯的实际效果层次不齐也不利于政府开展食品安全追溯监管。
为了进一步促进食品追溯体系发展,推动食品行业追溯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食品追溯实际成效,中国副食品流通协会了提出《食品追溯信息系统评价方法》标准编制建议,通过建立食品追溯信息系统评价方法的团体标准,引导和规范食品追溯信息化服务企业建立标准统一、成效显著的食品追溯信息系统,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控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
中选科技,作为全球知名的一物一码数智化方案供应商,同时也是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重要成员单位、食品追溯优秀供应商,为众多食品企业提供综合全面的食品安全数智化管控方案,自主研发多套一物一码数智化追溯管理系统应用。在了解到协会制定团体标准的建议后表示十分认同,并作为《食品追溯信息系统评价方法》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积极参与到标准的制定进程当中。
中选科技董事长金辉文先生作为团体标准的起草专家结合三十多年的行业从业经验也为标准制定提供宝贵意见,共同推动团体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食品追溯信息系统评价方法》团体标准制定完成,并在近期开展的(第八届)中国食品安全追溯大会上,由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会长何继红、商务部现代供应链专家委员会研究员丁俊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处长李锋、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长张长峰、江苏智信追溯研究院副院长郭炳晖共同发布。
大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处长李锋对《食品追溯信息系统评价方法》团体标准进行了解读。李锋处长对标准背景、标准主要内容、标准制修订情况做了介绍。
希望通过《食品追溯信息系统评价方法》团体标准的制定,能够引导和规范食品追溯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建立标准统一、建立成效显著的食品追溯信息系统。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控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
统一评价尺度,助力协会开展评价,促进社会广泛采信评价结果,实现食品行业追溯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这些方面带来积极意义。